根據《地質災害防治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94號)和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》(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)、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》(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)、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》(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)、《國土資源部關于修改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〉等5部規章的決定》(國土資源部令第62號)、《自然資源部關于第一批廢止和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》(自然資源部令第5號)的規定,我部開展了2020年第二批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申請的受理審查工作。經審查,共有176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提交的242個甲級資質申請予以通過,現予公告。
鑒于現階段處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,資質申請予以通過單位的證書將由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郵寄送達。請資質延續申請通過的單位收到我部郵寄的證書后,將原甲級資質證書原件郵寄到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。
聯系單位及電話: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 010-66558739
自然資源部
2020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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